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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道夫新材料(惠州)有限公司电子化学品及树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核检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依托现有项目的厂房做改建,不新增厂房。由于项目产品品种类型的增加,相应地增加了反应釜和混合釜等生产设备。技改后项目年产水性涂料100t、三防漆200t、辐射固化涂料(丙烯酸磁漆)600t、涂料稀释剂(丙烯酸稀释剂)960t、绝缘漆230t、水性油100t、UV油墨(印刷油墨)300t、油墨稀释剂180t、环氧树脂胶100t、灌封胶400t、电子胶粘剂200t、松香助焊剂(快千助焊剂)1440t、助焊剂稀释剂900t、异丙醇清洗剂1200t、光刻胶20t、热熔胶50t、聚酯树脂100t、水性聚酯树脂100t、聚氨酯树脂200t、丙烯酸树脂100t、改性环氧树脂200t,技改后全厂总产能为7680t/a。生产的基本工艺主要为投料分散、搅拌、研磨、乳化等。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最重要的包含车间地面清洗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8.798t/a;初期雨水产生量约581.5t/a。项目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与经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污水一并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电子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基地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的较严值。
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NMHC、TVOC、二甲苯、三甲苯、甲醇、TDI等。除水性油墨和水性涂料外其余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做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项目水性油墨和水性涂料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打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和品检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做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大多数来源于车间内的分散机、研磨机、搅拌机、杯式离心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拟落实设备减震隔声,厂房隔声、厂区围墙等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根据报告书预测,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项目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废料最重要的包含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危废均暂存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普通工业固态废料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甲苯二异氰酸酯、甲基丙烯酸、二甲苯、丁酮等,主要风险单元为甲类仓房、甲类仓库、废气处理设施、危废仓等,主要风险类型为泄露、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CO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释放。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化学品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间落实好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各功能单元均落实好火灾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545m3事故应急池,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35m3的初期雨水池,同时惠阳区永湖鸿海化工基地建设有公共事故应急池11000m3,并配套有较完善的事故废水应急收集系统,能够保证全厂事故应急废水得到及时收集和妥善处理。